郭先生新买一辆福克斯轿车后,发现该车多处有修补痕迹,为此他将销售商北方福瑞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车并双倍赔付购车款。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2007年10月12日,郭先生以13万余元的价格从销售商那里购买了一辆福克斯轿车,10月22日他发现,该车外观漆面有修补痕迹。后经北京中检安盛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鉴定,该车多处补漆修复,并装有配件。郭先生认定该车已受过冲撞事故,因此起诉销售商,要求退车并双倍赔偿。
昨天(1月15日),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事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王秋实)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