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期前俩月 郑州车主可申请延长报废期

2008-04-08 10:04:16 来源: 大河网(郑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4月7日,郑州市车管所发布消息:在机动车报废期的前两个月,车主可以申请车辆延缓报废。

郑州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到报废期限后,如果车辆年检合格还可以继续使用,但车主需要申请延长车辆报废期。

当日起,在机动车达到报废期限的前两个月,车主可以到郑州车管所办理车辆延长报废期手续,不需要再等到车辆年检时来办理。如果逾期不办理的,车管所将视其为放弃延长车辆报废权利,车辆应自然报废,且不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在机动车报废延缓期间,如果发现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不合格,车管所将予以强制报废。

车管民警提醒,如果机动车逾期不报废,其车号牌将会被车管部门自动注销。对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司机,警方将对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

(本文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作者:李凤虎) feifei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有道
匿名
精彩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版面功能介绍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