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发放十年:从被动选号到自主编排

2008-06-12 09:54:14 来源: 人民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新闻关注】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观点】

车牌原本仅是标识,没有什么特殊意义。

但是作为一种由政府统一调配的资源,又经过地方政府、先富阶层和放大的民间文化影响,最后诸如“888”、“999”、“666”等的车牌号升格为一种象征。这些吉祥号总是有限的,既然有限,那就比拼“实力”。于是,在车牌拍卖的地区,就会斗富;不拍卖的地方,就拼关系。由此,车牌号不再仅是车牌号。

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事实上是确立起了公民在车牌号上的“自动选择”、“自行编排”权,对一些地方执行的有偿获得牌号的做法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自行编排”使车主成为自己车号资源的创造者,也同时宣布了地方政府手中的牌号权被“依法剥夺”。

当然,“自行编排”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受约束的权利,必须受到社会良俗的规范,对一些个性过了头的车牌还需要限制。对车主实行自律他律相结合的态度,力求既宽松又有度,使车牌个性化时代能够伴随着车牌文明一同降临。

【回顾】

车牌发放10余年 5次大调整

在近十余年中,车牌发放已经先后有过5次大的调整。

我们正在统一使用的是1994年发放的“九二式”机动车号牌。“在最初使用时,都是指定号牌,就是说,领牌时按顺序向后排,排到什么号就是什么号。那时候为了找个好号,总得要托人情、找关系,劳神费力。”

2001年以后,为杜绝人情关系,交管部门在申领号牌时开始施行“抽号”制,像即开型的奖票一样,把号码印制在密封好的选号卡上。一次发放100张,由群众从中抽取后刮开,揭晓号牌。

在“抽号”施行了两年之后,2003年起又开始实行微机选号,即在指定好的200个号的号段里抽取两个号,由群众从中“二选一”。

从2006年开始,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的十七条便民措施,选号又进一步扩大为“五选一”。同时,为了满足群众要求,交管部门又在备选号中将群众普遍避讳的个位或十位带4的号码全部取消。

今年4月开始,在原有“五选一”的基础上,交管部门又进一步增加了备选号的范围,即一次投放1000个号,由群众从中挑选。选号余地又进一步扩大。

“十一”开始,又将施行自行编排车号。从选号到编号的变化可以看出,警务工作越来越公开化、透明化。施行自编号牌后,将会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号牌资源,也在最大范围内避免了“人情号”、“关系号”的出现,加强了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要。

(本文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 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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