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到市内主要停车场检查收费情况。
一些停车场昨日仍用旧收费标准,市物价局表示从9月1日起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标价牌
广州车主关注的停车费新标准昨天正式实施。记者调查发现,情况并未如人意,众停车场出现各种收费方式。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表态,从今天起只要不落实新规的将全部开罚。
观察
路边停车收费 有变有没变
昨天记者巡城发现,这次涨价幅度最大的路内(街边)停车场在新标准实施首日,既能找到10元/小时,也能发现4元/小时的路边车位。天河南一路及先烈路的路内停车场,昨日执行新收费标准,但华乐路一个路边停车场的情况却完全相反,由于这里未涨价,路边停车位十分受车主欢迎,到上午10时,仅剩几个车位空着。一小时后车位爆满,导致6辆找不到位置停靠的小车堵在路边。
记者了解到,部分路内停车场虽未更换收费牌,但已按新标准收费。在中华广场旁的较场东路,记者看到竖立的大价格牌仍未改变,上面标示着“1元/15分钟”,但停车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已经按照8元/小时收费了。
商场酒店收费 标准未统一
据了解,收费新标准实施第一天,室内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存在着相同情况。政府此次对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制定的收费标准,为的就是结束收费混乱的局面,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商场、酒店等尚未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收费上仍各自为政。
天河城地下停车场从昨日零时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虽然正规标价牌尚未制作好,但在停车场进出口显著位置贴有临时打印的新收费标准。旁边的正佳广场不仅专门在停车场入口处摆放了新制作的大型标价牌,还在取卡机、收费处等位置张贴了新的收费标准,提醒广大车主按新标准缴费。
但是有部分商场、酒店的停车费依然照旧。如环市西路一带属于二类停车路段,按规定应该实行白天4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64元的新规定。但记者发现,昨日仅花园酒店实施了新标准,附近的白云宾馆、友谊商店、利苑酒家的停车场等收费均没变,标准更是五花八门。其中白云宾馆10元/2小时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去年7月试行的,亚洲国际大酒店10元/小时的标准从2001年7月开始实行至今,友谊商店停车场8元/小时时间累计无封顶情况仍然存在。
市物价局方面昨日表示,考虑到停车场更换标价牌需要一些时间,已设置了两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即从9月1日起,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标价牌。
停车费用上涨 路边空荡荡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已经执行新收费标准的路内停车场明显比往日冷清,不仅停放的汽车数量减少,停放的时间也比以前缩短了。
在天河南一路路内停车场,咪表公司从昨日早上8时起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也更换了发现明码标价牌。上午10时左右,记者该路段上约50个停车位才停放了不到20辆车,不复往日车辆等车位的现象。一位咪表收费员告诉记者:“以前这个时候很难找到位置的。”
中华广场周围的路内停车场也有此情况,由于平日中华广场停车场收费较贵,而附近的路内咪表停车场却只要4元/小时,所以大受欢迎。但昨天下午3时,较场东路路内停车场却只泊有七八辆车,还有超过一半的车位是空着的。而烈士陵园正门前的路内停车场也只有十多辆车停着,还有很多的剩余车位。附近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平时路内停车场很受青睐,为了等车位,不少车主宁愿排着队在中山三路上等。“现在路内停车场和中华广场地下停车场一样,都是8元/小时,车主肯定不会再愿意把车停在路边了。”
来自咪表公司的统计显示,此前一辆车在路内停车场的平均停放时间为三四个小时,实行新标准后,停放时间将缩短至一两个小时。
发现
商场停车优惠 不变
虽然物价部门再三强调,往常在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消费可免费停车的优惠与新停车收费标准并不冲突,可继续执行,但还是有市民担心停车费的调整会让商家取消免费优惠。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商场、酒店和娱乐场所发现,消费可免费停车的优惠并未改变;此外,一些商场的停车优惠也继续实行。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指出,政府定出的是最高收费价格,商场等经营企业可适当下调,而免费同样在政府定价的范围内,因此并不违反规定。记者采访发现,无论是在天河城、正佳等大型商场,还是在各大酒店,都能按消费额换取免费停车券或停车代用券。如在北京路广百店购物满500元,可以在广百高层停车场11楼、12楼免费停车3小时。
记者昨日还发现,天河城广场等部分商场原有的停车优惠依然继续执行。天河城物业管理公司车辆管理部副经理杜小华说:“物价部门规定白天每半小时收费5元,一小时就是10元,但我们这里从周一到周四原有的停车优惠继续实行,优惠后按每小时5元收费。在周五至周日的黄金时段,购物满100元的市民也可以享受此优惠。”对此,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指出,只要商家制定的收费标准让车主在半小时内的停车费不超过5元、一小时内的停车费不超过10元,都属合法行为。
车主多付车费 退还
昨日一些车主停车时以为原本价高的商场停车费会下降,但结账时才发现一切如旧。对此,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明确指出,如昨日车主以高于政府定价的标准支付停车费的,可以保留小票向停车场要求退回多交的费用。
车主罗小姐昨日在好世界大厦的商场停车场交费时发现,该停车场仍按照以往的价格10元/小时收取停车费。“不是说好今天全市开始试行新标价吗?没有按照4元/半小时规定收费的停车场是否违规?”罗小姐对记者说,“如果按新标准收费,属于二类地区的好世界大厦停车费现在每小时多收了两元,停半天共计60元,比新标准多12元……若有关部门要求7月1日内全部实行新标准,可否把多收部分退回?”对此,罗小姐特地向停车场索要了收据和小票。
吴林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从昨日起全市的商场、酒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收费都应该执行新标准,仍按原标准收费的停车场都属于违规。因此,如果昨日有车主按照原标准支付了高于政府定价的停车费,可以保留发票、收据和小票等凭证,待停车场执行新收费标准后向其拿回多付的停车费。
实情
不执行新标准将开罚
广州市物价局检查组昨天对市内10个停车场进行了收费检查,其中涵盖了路内停车场和商业、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有个别商场配套停车场以调试系统、财务政策等理由仍执行旧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表示,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以纠正、教育为主,向经营者宣传新的收费政策,但如果从今日起商家仍不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就将按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对于新收费标准实施首日收费情况各异的现象,车主普遍表示理解,但同时也被纷繁复杂的收费方式搞糊涂了。有车主说,完全不知道现在怎样收费,要精明地省钱停车完全不可能,只能看收费牌。
新标准试行最少半年
“为何路内停车收费事前经过听证会讨论,但是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却不举行听证会呢?”昨日,对于商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的新收费标准,有车主认为应该先收集一下社会意见再执行。对此,广州市物价局明确指出,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的新收费标准仅是试行价格。在试行期间,市民可以通过物价热线“12358”等多种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指出,市内商场、酒店等配套停车场收费由于以往是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因此一直以来情况相当复杂。“如果现在召开听证会,一时间很难形成方案,商场、酒店等停车费标准混乱且较高的情况就依然得不到解决。”邱亿通透露,试行期最少持续半年,在此期间一些问题和不足也将暴露出来,物价部门将广泛收集市民和商家的意见,然后再召开听证会并正式确定收费价格。
在昨日的检查中,已有商家向物价部门提出对新停车收费政策的意见。如花园酒店、友谊商店提出,二类地区晚上的收费时段从19时开始将使附近居民较早过来停车,造成商场、酒店晚上停车位紧缺,建议划归为一类地区,晚上收费时段从20时开始。物价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经营者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停车场收费规定。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