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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3月15日报道 (作者:方向)
据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投诉举报数据,汽车消费领域是投诉量仅次于手机的第二热点领域,全年高达7.57万件。2016年全国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是历年少有的紧跟经济形势,给消费者打气的主题语,与时俱进,大气暖人。汽车消费正呈现着“新消费”特征,消费者也迫切真切地需要得到“我做主”的地位。
“新消费”也将成为维权的新热点
从相对权威角度讲,“新消费”一词语出自去年11月11日的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后来又在8天后的同月19日国发(2015)6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中予以确认和阐释,文件指出,我国居民消费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等一系列转变,相机萌生出包含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个方面或层面的“新消费”。
就汽车行业讲,服务消费包括自驾车房车旅游,信息消费既包括电商购车手段也包括搭载各类车联网方案甚至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产品,绿色消费有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汽车,时尚消费指个性化定制汽车产品,品质消费泛指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汽车消费,农村消费则专指广大农村市场的购车消费行为。
由上可见,这些汽车新消费领域大都方兴未艾、蓬勃发展,具有爆发性增长潜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事物的另一面,伴随新生事物出现,新问题也将不断涌现,特别是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进,自然就会出现较多的真空或模糊地带,比如网购汽车质量和售后,电商购车大额支付安全,电动汽车自燃问题,低速电动汽车上牌难、上路难、保险难,车联网的信息安全隐患,除此以外,还会有更多问题层出不穷……
所以,我们在关注传统汽车消费的同时,更应对汽车新消费给予更多关注,及早预判、超前研究伴随汽车新消费出现的新问题,以更好地保护新消费行为。
“我做主”需要制度设计来撑腰
在常规认识中,对于作为卖方的汽车销售商及作为买方的汽车消费者,“我的地盘我做主”这句话的主语更像是前者,而消费者绝大多数都是居于弱势地位的。如果从时间点上进行精确划分,往往是消费者的购车款甚至是订金或定金交付到销售商手里,消费者转为弱势地位的概率就大大增强了。所以,就笔者来看,“我做主”这半句调门略显有些高,但愿这句承载着良好期望的口号能落到实处。
法律为消费护航,始终是正解和主要路径,“我做主”确实需要法律制度来撑腰,不然真就是一纸空文。暂不说中国汽车召回力度不理想主要就是因为召回法规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与召回成本不可比,谁还愿意召回呢?说些积极的可喜的期待,今年国家交通运输部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施行,明确规定厂家以及4S店不以没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谢绝车辆质保,即车主可自由选择修车点,以及不能强制使用原厂配件,汽车维修信息将强制免费公开,零部件统一编码国家标准将施行,这一系列新的制度设计让买卖双方的地位更加趋于公平。
作为消费者,我们希冀着更多更大力度的有益变革,如商务部已经征求过意见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尽快付诸实施,允许单个4S店可转为同时销售多品牌汽车的“超市”模式,打破汽车制造商的垄断地位,放开汽车配件的销售渠道,以及拓宽平行进口车的销售渠道等。只要打破垄断,颠覆商家的优势地位,重构买卖双方关系,消费者才有可能挺直腰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