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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7月28日报道 今天(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网约车终于有合法身份了!
去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新政却迟迟未能推出。今天,发布会公布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其中包括对此前争议较大的网约车合法身份,网约车辆运营年限、承运人担责等内容进行了说明。经网易汽车梳理,认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网约车需持证上岗
对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暂行办法》规定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网约车《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辆60万公里强制报废
去年公布的《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这一条争议很大。部分专家认为,由于部分网约车并不是专职运营,8年报废期应当更改,应改为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进行报废。
对此,在正式公布的《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对于网约车安全事故频发的担责问题,《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还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网约车不得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看来,持续很久的打车软件价格大战,会暂时告一段落了。
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以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但同时,也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出租车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针对出租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巡游车改革。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科学的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鼓励新老业态通过兼并、入股等方式融合发展。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等,有效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通过提供网约车服务、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实现行业转型升级。
看起来,专车即将获得合法身份,出租的“减负”也不远了,大家对于这个结果还满意吗?
至于新规对乘客、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怎样的影响?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首先新规目的是规范网约车,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新政出台后,多家网约车平台纷纷对此发表声明,以下是网易汽车对于滴滴出行和中国优步的声明节选:
滴滴出行声明(节选):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
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中国优步声明(节选)
中国优步非常荣幸地与社会各界一起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们今天正式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起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该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优步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我们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优步将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