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约定好了一样,北上广深四座城市在同一天公布了网约车地方实施细则,虽然还处在意见征求阶段,但“京户京牌”、“沪籍沪牌”这些惹眼的词汇一夜间成为了网络热议的焦点,甚至连深圳这座移民城市也提出要求,网约车驾驶员起码要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部分细则真的“不明觉厉”
大约两个半月前,网约车改革的靴子正式落地。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四部两局再加上网信办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份暂行办法的最后一条写明:“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北上广深的四份网约车地方实施细则正是据此而来。
如果说国家的暂行办法是对网约车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作出预期圈定的话,那么各地方实施细则的关注焦点则更多地围绕准入门槛展开。以北京市公布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为例,明确规定网约车必须是北京号牌车辆,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排量和轴距要求,对于驾驶员则要求必须为北京市户籍。
这些颇具“特色”的规定一时间成为了网友们争论的“槽点”,其中大多给人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难道本地户口和安全驾驶、周到服务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吗?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8T或2.0L、轴距不小于2.7米这项规定的初衷又是什么?是为了将网约车车型限定在A+级别以上,以提升乘客的消费体验么?实际上像笔者这样的普通小市民,对于车辆本身的要求并不高,不论是坐在后排睡觉还是坐在前排和司机聊聊天(司机不论是北京侃爷还是外地朋友),都不影响我每次乘坐网约车的体验。
更何况,这份规定还把诸如高尔夫GTI、甲壳虫、MINI、宝马316、奔驰C180、奥迪A4L 1.4T,帕萨特1.4T等车型排除在外。这还不包括保时捷Boxster、奥迪TT等,一纸文件就这样剥夺了一位跑车车主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必须京牌”利大于弊
不过另一方面,对于地方实施细则笔者认为也不应全部“一棍打死”。再以北京市为例,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同时对乘客端的保护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包括“网约车平台须承担甩客、故意绕道的管理责任”、“网约车须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
而对于网约车必须是京牌车辆这一条规定,同大多数网友不同的是,笔者对此持点赞的态度。
网约车是共享经济下的产物,但何为“共享经济”,每个人的理解并不尽相同。对笔者来说,共享经济理念下的网约车存在的真实作用应该是释放家庭用车的剩余运力——这一点在易到用车对各地方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回复中也可见一斑:易到表示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性行业之一,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盘活存量车辆资源。
但目前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是大量“黑车”司机利用网约车平台转正成为全职网约车司机,而这其中许多运营车辆都不是京牌。以笔者所在的中关村软件园为例,因地处五环路之外,不受限行措施影响,存在大量非京牌的全天候网约车,这不仅让北京市通过“限购、限行”取得的治堵效果大打折扣,也与网约车释放剩余运力的美好愿景大相径庭。
顺风车更符合“共享经济”
相信也有网友注意到,在北京市发布的“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政策文件征求意见”中,除网约车实施细则外,还包含有另一项重要文件:合乘指导意见。相对于网约车,笔者认为合乘车(即拼车、顺风车)更符合共享经济的理念,也更能盘活汽车的存量资源。
每次堵在下班的路上,笔者都能看到周围许多车上仅有驾驶员一人,其他四个座位处于闲置状态,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笔者也曾在顺风车平台上注册过司机,并在上下班的路上顺道载过一些朋友。不过由于独立的顺风车平台很难盈利,因此很少有顺风车平台能够坚持做下来。
此次地方实施细则的颁布,为已经渐渐沉寂的顺风车模式带来了利好前景。在北京市发布的合乘指导意见中规定,合乘软件应独立设置的规定意味着顺风车平台市场将面临新的洗牌。
但同时略有遗憾的是,北京市对合乘车的规定同网约车一样,也要求必须为京牌——这又有了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打脸嫌疑。希望在合乘指导意见正式版本出炉之时,政府可以本着为市民解决出行难题、解决剩余运力的初心,让我们能够看到一份没有那么多“槽点”的地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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