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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7月28日报道 近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反垄断局已多次约谈滴滴出行,也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依法进行调查。
高峰称,网约车属于互联网行业的新业态,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商务部在深入研究互联网行业竞争规律和特点基础上,全面分析评估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经济分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了解网约车运营模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将与优步中国合并,主要做法是滴滴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交易达成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
由于此前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两者的市场份额相加已超过90%,对于两者的合并,当时即有大量行业内部及法律界人士提出了涉嫌垄断的质疑。
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需要事先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的标准是:所有企业上一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或者,所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至少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