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吊车大白天无证占道卸货 上百辆车万年路堵40分钟)
重庆晚报5月29日报道 作为金开大道往返人和和重庆北站的大动脉,渝北区万年路自从与金开大道互通以来一直畅通无阻。不过,昨天这条路终于堵车了,一堵就是40多分钟。拥堵的原因不是发生了车祸,而是一辆电力工程吊车无证占道施工占据2个车道,把万年路单向堵死了。甚至在民警的责令下,施工方仍不停止作业。
8时30分 吊车卸货阻断马路
“万年路竟然堵车了!”昨日上午8时30分,家住人和万年路的重庆晚报记者被一阵嘈杂且持续不断的汽笛声惊醒,推窗听到楼下居民议论纷纷。此时,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也接到市民投诉——“万年路有人野蛮占道施工,把路堵死了。”
去年年中,金开大道和万年路实现互通,万年路成为鸳鸯、金开大道沿线前往重庆北站方向的主通道。统计显示双向互通以来,这里平均每小时车流量800多辆。
8时40分,重庆晚报记者赶到万年路看到,双向4车道、中央有水泥墩隔离的万年路,进城方向的车已堵到金开大道,等得不耐烦的车主们持续鸣笛。
往前步行约400米,重庆晚报记者看到在棕榈泉国际花园大门旁,一辆大吊车盘踞马路中央,正把路边一辆拖挂车上的线缆吊装到路边人行道上,2个车道都被大吊车占据,车辆完全无法通行。
吊装作业现场的公路边放着两块标有“前方施工”的牌子。“你们为何不在前方路口提醒一下?现在其他车进退两难咋办?”多位司机下车和施工人员交涉,施工人员回应“一会就搞完,稍等”。
有司机问施工人员是否电线出了问题,对方回应“没有”。“那你们施工有手续没得?”司机追问,施工人员不回应。
重庆晚报记者注意到,施工人员大多穿着带有“重庆电力”字样的工作服。
8时55分 慢慢卸货不怕报警
“把线缆从拖挂车上吊到人行道放下不就完了么?你们这样慢慢卸,要卸到什么时候?”堵在路上进退两难的司机们继续和施工人员交涉。
“几分钟,几分钟,大家稍微等一下嘛!”施工工人回应。
“几十上百辆车在后面等你们让开,还有要去赶火车的。你们完全可以先把线缆放下来,再移动一下吊车位置,至少把一个通道让出来噻。你们这样慢腾腾地卸,是不是太霸道了?”由于后方不知情的司机们继续一个劲地摁喇叭,堵在中间的司机也下车去和施工人员交涉。
“赶火车还不多预留点时间出来?”施工人员竟责怪被吊车堵在路上的人时间观念差。
为何不把线缆吊到人行道上后就整体放下呢?正在拨弄线缆的施工人员称,吊着线缆卸货省力省时,“这是长期操作的经验。吊车吊起线缆一圈一圈地拔一下就卸下来了。如果把线缆整体放在地上,就要把线缆使劲往上抬起,人还要慢慢边转圈边拔,那好费力哟,不晓得要卸到什么时候。”
“都像你们这样人为制造拥堵,预留再多时间也不够。”被堵司机中有人高声说要报警。
“你报噻,吓到我了?!”施工人员中有人回应。
9时05分 警方确认无证作业
接到报警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为何提醒标志都不摆放一个?”民警问。施工工人称:“临时抢险,施工标志没来得及摆放。”
“临时抢险?少找借口,这里有啥子故障?你们怕是没得占道手续哟?”有围观司机当场质疑施工方的理由。
重庆晚报记者随后从电力部门了解到,事发位置当时没有任何报修,也没有任何抢险任务。
见借口被戳穿,此前一直在指挥吊装作业的一名施工人员这才回应:“就是吊装作业,要放些线缆在这里。”民警询问是否办理了占道施工许可证,对方承认:“没得。”
“你们这是擅自占道作业,快把吊车开走,先恢复交通再说。”民警责令施工方立即把吊车开走,并一连高喊几声“驾驶员哪去了?”施工方无一人回答。
随后,民警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对方竟不为所动。运载线缆的拖挂车司机见民警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竟绕到车头前用身体将车牌完全挡住。
9时15分 劝导十分钟才开走
“你们再不停止作业,我们就要依法扣车!”经过民警近10分钟劝导,至9时15分,负责指挥吊装的施工人员才发出指令:“走,开走。”
此时,万年路已拥堵超过40分钟。
“你们如果要继续作业,先把手续办齐了再来。而且只能是晚上人车稀少的时候作业,不要影响交通,也不要搞得阵仗翻天的,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民警提醒施工方,占道作业必须办理手续,并由交管部门提前或现场对交通进行疏导。
律师说法
施工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咨询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唐斌律师获悉,施工方擅自占用道路施工造成道路拥堵,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唐斌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被视为情节较重:多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理过;阻碍、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此外,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时间在30分钟以上的,可按情节较重适用处罚。
唐斌说,在万年路拥堵这个个例中,如果警方查证并认定施工方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时间超过30分钟,就可按情节较重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
占道施工需交管等部门批准
警方提醒,社会道路资源属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占。需占用公共道路施工作业的,一定要按规定到辖区交管部门报备,由交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施工计划,发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以及在道路上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应当征得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涉及消防、园林绿化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的,还应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产权单位的意见;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记者手记
别让“我用心”仅仅是句口号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这群擅自占道作业的施工人员确实受雇于电力部门,至于究竟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亦或是外包单位职员,国家电网客服热线95598说需要重庆晚报记者提供对方的工号才能确认。
办占道手续可能耽误时间、夜间作业也许不安全、这样卸货更省力省时……站在施工方角度来看,这些都是“站得住脚”的理由。不过,这种想干就干、随地就干的气质,更应该体现在为民服务的担当上,更应该与电力部门服务口号“你用电,我用心”一脉传承,而不应成为扰民、添堵的借口。
城市建设中,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设施,需要各个部门在权责分明的前提下协作配合,在维护、管理、建设、运行各个环节齐抓共管,如此才能既不耽误建设,又能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就拿此事来说,如果施工方提前征得交管部门许可,提前对占道施工进行提示,那上百辆车就不会傻傻地被堵上40多分钟。
大家都在为建设重庆而忙碌,凡事依着规矩来,多点协作少添乱。“我用心”不但要成为实实在在的口号,更应该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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