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健身机构因印发的广告单与交通违停罚单相似引发关注。
网传的这张广告单中,名为“尚达健身”的健身机构在单页顶部大号字体加粗备注“这不是一张违停罚单”,广告正文则标注“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携此单到尚达健身踏上健身之路。”该机构在文中解释,此广告单是为了引起车主注意,“我们绞尽脑汁”。
该单页底部同时印制了一个内容为“尚达健身与您同行”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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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过与正式的交通违停罚单比对,涉事商家使用的广告单外观和违停罚单相似,暂不能认定为雷同,所以,不涉及违反《广告法》,接下来会查看涉事商家的资质等情况。
同一日上午,尚达健身一工作人员称,前述广告单是该公司的创意,于5月中旬开始投放,目前正在余杭区各个街道投放。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前述广告单不违反《广告法》,但在他人车窗上张贴这种“牛皮癣”似的小广告,构成对车主的民事侵权。车主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侵权人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违法责任。
此外,张新年表示,该行为破坏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甚至影响了社会治安。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环卫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