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碰瓷姐”10个月内讹人27900元,连中学生都不放过)
碰瓷姐,女,30岁,四川冕宁县人,无业游民,频繁活动在冕宁县城内,一年内多次碰瓷电瓶车、三轮车车主并频频得手。期间,讹诈现金共计27900元,每次数目在400~5000多元不等。
8月7日,冕宁警方向红星新闻介绍,自去年9月28日以来,谢某骑着电瓶车开始在冕宁县寻找目标,一次又一次的作案,直到2019年7月24日,在实施最后一次“碰瓷”之后被冕宁警方抓获。
“碰瓷姐”被警方抓获
话说,一般的“碰瓷精”碰瓷都是直接进入“主题”的,很浮夸的一个假动作往地上一摔,就把车主给讹上了。谁知,谢某偏偏不走寻常路,步入“主题”的方式截然不同……在没有监控的小巷选择碰瓷受害者,目标确定后,往往是在车主离开后,谢某再紧追上去,自称自己的脚被车主撞击受伤,并向车主索要赔偿金。
民警介绍,谢某的“第一次”碰瓷还得从2018年9月28日说起。当日下午1时许,谢某骑着电动车在冕宁县城各小巷转悠寻找目标。就在此时,一名中学生王某骑着电动车从其身旁路过。谢某邪念一动,目标较年幼,此处人流较少又无监控,决定对王某下手。在王某刚转入另一条小巷时,谢某一拧油门快速追上去。“你刚刚骑车撞到我了!你还跑!哎哟,哎哟……我的左脚”“我,我,我不晓得啊……”王某一脸茫然所措。“你必须陪我医药费!”谢某很霸道。最后,谢某以报警为威胁,向王某的母亲索要了现金5500元。
尝到第一次“成功”碰瓷的甜头,谢某变本加厉地开始了碰瓷骗钱的犯罪道路。2019年3月30日,谢某同样选择在没有监控的小巷,以车主骑电动车撞伤自己左脚为由,向车主索要现金2000元。5月14日,谢某以货运三轮车司机撞伤自己左脚为由,索取现金2000元。7月21日,谢某以总是受伤的左脚再次讹诈人力三轮车车夫现金400元。
谢某竟在10个月内作案5起,最多的一次竟讹到5500元。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终,谢某在7月24日被冕宁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民警抓获,并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宋本超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警方供图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