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兰博基尼和GTR飙车案宣判!时速达140,两司机被判拘役)
11月19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决情况进行通报,被告人程某与吴某于今年7月分别驾驶兰博基尼跑车和GTR跑车,在南昌市高新区某路段竞速飙车,因犯危险驾驶罪,2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拘役一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一万元。
据南昌市公安局介绍,今年7月12日,南昌交警民意中心接到市民通过微博微信举报有人在南昌市高新火炬五路飙车,正值市民出门纳凉高峰时段,路上很多行人,非常危险,并发来视频。同时,南昌交警指挥中心也接到多起市民报案称,在南昌市高新区火炬五路绿地玫瑰城小区旁,有车辆在飙车。
通过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并通过南昌交警大数据平台进行排查。民警锁定了一辆兰博基尼跑车与一辆GTR跑车为涉事车辆,飙车地点为高新区火炬五路的东箭路口以东路段。
经查,7月11日晚20时15分一辆橙色兰博基尼跑车与一辆黄色GTR跑车到达火炬五路,并停放于道路中间。当晚20时20分左右,在“指挥员”的一声令下,两辆跑车突然加速,向火炬五路艾溪湖西路口开始竞速飙车。
在飙车期间,两辆车多次采取相互追逐,逆向行驶,越线超车,反复并线等危险方式,给附近出行的市民带来了极大的恐慌。经测速鉴定,两辆车在竞速飙车的过程中,驾驶速度高达140km/h,情节恶劣,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
侦查人员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确认了两辆车的驾驶员的相关信息。7月15日,专案组人员兵分两组分别对兰博基尼的驾驶员程某以及GTR跑车驾驶员吴某展开抓捕行动,当日下午16时,抓捕组成员在吴某的住处成功将其抓获,并在现场查获涉案车辆赣ADQ***GTR跑车。当日下午19时30分,程某也在江西景德镇被抓获归案。
10月19日,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人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据介绍,此案也是南昌交警破获的第二起竞速飙车的“危险驾驶案”。
采写:南都记者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