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提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人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这次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一方面是集思广益,使法规的内容更贴近实际,更科学可行,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另一方面,把立法的过程变成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过程,通过充分、广泛的讨论,使人们了解立法的意图,为法规通过后的实施打下一个坚实的民意基础……
网友:新交规看似合理,好像照顾了道路上的弱者,实则助长了违规意识,它违反了交通安全执法中的公正、公平,交通安全只有在道路上人、车都遵守交规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在目前人们交通法规意识不强的时,更应强调各负其责违章必纠的精神。不能因为谁容易受伤,就可得到违规照顾,让没有违章的人去承担违章人的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给交通法规的严肃性造成不好影响。希望各位制定法规者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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